操作部
嚴格遵守一機三證規定
我司嚴格遵守相關規範,操作一台塔式吊車,必須擁有以下三種證照:
第一項規定設備之安全,第二和第三項規定操作者的證照,為對專業度的認可與評鑑方式。 (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6條、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4條參照)1. (移動式/固定式)起重機檢查合格證(俗稱檢查合格證),就是判別塔吊是否合格的證明,可確認吊車以及天車機械的可靠度與安全性。(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26條參照)
2. (移動式/固定式)起重機操作技術士 (俗稱操作手),如操作人臂式起重桿者,需有人臂式起重桿操作技術士。
3. 吊掛人員合格證(俗稱吊掛指揮手)。
工安小叮嚀:因工地使用起重機從事吊掛之情形十分常見,因此將對此類型作業採「從嚴從重,全面檢查」,凡固定式起重機等危險性機械未符合一機三證規定者,即車輛機械證照是否有檢查合格且未過期、操作手及吊掛手是否具備合格證照且各依職權分工,凡違反者將依違反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事項處罰,以防止職業災害,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。